查看在此處留下的記錄,去年 7月份第 n 次試圖學 javascript,當時課程進行到中半段就不繼地放棄綴學,大約卡在 DOM 之後 javascript 與伺服器後端( Node.js 的許多物件指令)的串接,仍有許多疑惑( object, function recursion 之類)便不了了之。
一兩個月前在 Udemy 看到 Angela Yu 新開了《100 Days of Code – The Complete Python Pro Bootcamp》立馬報名。幾年前曾經上過同一位講師的《The Complete Web Development Bootcamp 》,覺得很是受用,蠻喜歡她講解的方式,可惜她其它課程 (iOS App 開發)沒 apple 硬體可支援,故聽到她新開發 python 課程讓我充滿期待。
老實說,這種方型的踏板用起來並不習慣(說得好像之前有什麼了不起的習慣),因此買來後很少使用。最近上《How to play piano》,第一堂課老師彈簡單的示範曲就大量使用延音踏板,這讓我又躍躍欲試地動念把踏板重新接上電子琴。這門課大約上到第十二堂,老師才開始正式地介紹如何使用延音踏板,並將之放入課後練習作業。
以曾聽過的三門網路鋼琴課程為例作比較,雖然我個人還蠻喜歡《An Accelerated Piano Course for Beginners》完全以古典鋼琴為主的內容,但可能是給完全新手的初初級課程且課程時數過短,故完全未提及大小調/和弦等音樂理論,只是讓學生一直練簡單樂譜培養肌肉練習記憶。而其它兩門課 ( Piano for All – Incredible New Way To Learn Piano & Keyboard , Learn piano or keyboard from scratch ) 對和弦的介紹則是粗暴地叫學生硬背音階差公式的黑白鍵組合。所以自己雖然對和弦有一番重新認識的體會,但強背硬記的效果多少仍是差強人意。
但在本套課程中,老師的教法是先用五指模式來習慣 CDEFGAB (白鍵) D♭E♭G♭A♭B♭ (黑鍵) 的五聲音階,手指滑過十二個不同琴鍵為基調的十二種黑白次順組合後,記住這十二組不同的 do, mi, so (1,3,5 指)組合就是該基調的大調 major 和弦。認識了鋼琴同一音域裏十二鍵的大調和弦後,老師再慢慢介紹右手(主旋律)與左手(伴奏和聲和弦)的幾種常見的行曲模式,如下圖先示範C大調的”Primary Chords Progressions“
主旋律若是C大調,其伴奏和弦常會搭配(I, IV, V7) ,也就是 CDEFG 五聲的第1 (稱之為”tonic”,也就是五指模式中最左側的琴鍵為基調的和弦, 此處為 C Major), 4(稱為 “subdominant”,五指模式中左側算過來第四根手指所在位置琴鍵為基調的和弦, 此處為 F Major )、 5(稱為 “dominant”,為五指模式中最右側的琴鍵為基調的和弦, 此處為G Major),或是(145/146,這裏的 145 其 4 要對該指為基調的和弦組合進行次順改變但其音鍵合成不變,146 則是原本第5指的第7和弦)。一開始我也是聽得霧撒撒,但慢慢體會這些曲式的”文法結構”後,就可幫助自己去分析左右手如何搭配,理解樂譜與強化記憶效率。
最近開始重新學習 python,因永遠停留在弱弱初學階段原地踏步,當學習沒能前進時,潛意識就開始逃避地把注意力移轉到其它地方。當時覺得直接使用瀏覽器線上開發環境服務很酷很方便,一度動念想買台二手的 Chromebook 。一番價格性能比較後,回到原點覺得在舊筆電上安裝輕量級 Linux 作業系統最省事方便,便重新拿出 R400 替它裝上 Linux Mint XfCE 版本的硬碟試試,重新試機時才記起原來打入冷宮的 R400 除了顯示器(已有點偏老化的黃光)、CPU 正常外,其鍵盤、無線網卡都已掛掉。
四月份還讀了一本據說是八百多頁的《全球通史: 从史前史到21世纪》。因為透過平板電腦閱讀此本 pdf 電子書,總懷疑所讀的版本是否缺漏,否則怎可能這麼快兩三個星期就看完它。
當初之所以撿這本書來看,是因為春假書荒時就參考了對岸文青社群平台的〈豆瓣读书 Top 250〉。其實心理不免滴沽:就算自己在政治意志上排斥 CCP/統一,但好像在文化卻無法抗拒地滑向對岸,現在連閱讀偏好取向都受到對岸的影響,畢竟已有段時間我沒法在台灣找到有公信力口碑的好書推薦名單。
回到這本書,自己感想倒是覺得「差強人意」,就當是重溫一遍高中時代的世界史,但是作者 L. S. Stavrianos 的史觀與詮釋角度多少不同於國立編譯館(是的,我那個年代還有這種乾綱獨斷的標準版機關),例如本書對於中世紀”野蠻人”(也就是入侵歐洲滅掉西羅馬帝國的中亞東歐遊牧民族)不少篇輻的介紹,才讓我對於不同部落的遊牧民族有新的認識。
原本是先讀此書,沒想到竟是先讀完《Who control the Internet》後才慢慢結束《Inventing the Internet》。一開始讀第一章談”網路封包”發明背景源起與過程時,心裏就一直尖叫 OMG 這故事也太好看了。曾經讀過不少介紹網際網路原理、OSI 七層協議,特別是前陣子莫名想再翻翻 wireshark 使用,囫圇吞棗一堆網路運作名詞仍混混噩噩。但本書中對封包設計的動念、概念的具體模型架構應該是我讀過最清楚生動的說明。
但再繼續往下讀,網路各層變化的技術/許許多多的人名與單位組織看得我眼花頭昏一知半解,也漸感吃力故越讀慢讀。不過本書最大的收獲是打破我過去對網際網路 ( Internet )發展的狹隘理解。例如所謂”網路”或”資料傳輸中心”,並不只有美國國防部所資助開發 ARPANet,大型私人企業也投入資源研究。但重點在於一個一個的 network,使用不同的軟硬體,它們之間如何交流與交換資訊。因此現今無敵通用的 TCP/IP 網路協議,其實也曾經遭遇過競爭對手(來自民間私人大企業或其它國家,例如曾經有一種由電信業者所提倡的通訊技術叫 x-25?)叫陣。所以網際網路的發明與應用推廣,遠比通俗讀物(ex. 這本書)更為複雜多樣。這些困難進一步反應在不同領域協議、產業標準的折衝達成,其背後各方勢力的拉扯